6月27日下午,本学期教学秘书例会第十次会议在实验楼302室召开。教务处相关人员和各院(部)教学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左瑞雪主持。

会议对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本着“以生为本”的原则,本次考试针对“因故未能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提出新举措,允许其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和申请缓考程序。本次期末考试启用了修改定稿后的监考记录,除必要的监考信息外,加入了“监考要点”和“违规实施认定标准”, 明确了监考操作要点,方便监考教师认定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
会上,教务处相关科室人员还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重修选课及2017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教务处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