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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分委员会调整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7      

 山青院教通字201932

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山青院学位〔20141 )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进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调整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由19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委员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设立11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立名单见附件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3-7人)(单数)组成,成员应涵盖本学院所辖学科学位授权点。 

  请各学院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确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513日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 )及其电子版报送校学位办公室(办公楼223房间),电子版发至xjk@sdyu.edu.cn 

  本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立之前,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继续履行职责。 

    

  附件: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立名单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教务处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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