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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0      

各学院: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近期安排部署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此项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一、核准和补录信息对象 

  具有学籍的全体在校生。 

  二、核准和补录信息要求 

  各学院需在教务处发送的学生信息电子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信息核准、补录。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1,若发现原数据信息有误,需报送学生数据信息勘误表(见附件2)据实修改。 

  三、数据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需201934日(星期一)前将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勘误表送办公楼227室,完善后的学生信息电子数据发往xjk@sdyu.edu.cn ,学生确认签字的纸质版材料由各学院自行留存以备查。 

  本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信息质量。  

    

    

    

  附件:1.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 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勘误表 

        

   教务处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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