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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审核及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4      

各学院: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进程安排,现启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审核及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请各学院切实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7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学执行计划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15号)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排课管理办法》(山青院教字2016191号)的规定以及本通知的要求,逐一落实有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审核

根据目前教务系统安排,每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均由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生成,并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教学计划均必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包括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等所有内容。如需调整,须在教务系统中提出申请流程,经学院同意,送教务处审批。教学计划调整工作截止日期为1025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侯潇潇,联系电话:58997513

教学计划的审核工作直接影响以后落实任务、编排课表、成绩录入、学生毕业成绩出具以及每年数据采集汇总等问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管理,认真录入,仔细核对,确保质量。如因教学计划错误影响正常教学的,将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二、教学计划审核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录入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人才培养方案中注明的计学分的课程应全部录入系统,包括实践教学环节。人才培养方案中列明该学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应全部录入开设,如需调整按照上述“教学计划调整工作”要求办理。

        2.选择课程代码时请注意代码第三位为“1”表示专科课程,为“2”表示本科课程,且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和学时选择相应的课程代码。

        3.下学期第19周为考试周。如果集中实践环节安排在1-16周内的,其他理论课教学周顺延,但不得超过第18周;如果集中实践环节采取分散方式不影响理论课教学的,理论课教学周不顺延。

        4.各学院务必在录入计划时对课程的开课部门审核确认,否则会出现课程漏排等问题。课程开课部门归属不确定的,请联系教务处协商解决。

5.教学计划审核工作截止日期为1028。联系人:侯潇潇,联系电话:58997513

        6.对教学执行计划审核确认无误,可以执行的,在教务系统中打印各专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表(导出路径见附件1),对格式稍做调整后,经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各学院公章后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直接交付印制存档,以减少后期制作盖章等麻烦。

二、教学任务安排                                 

  1.时间要求 

  教学执行计划审核无误后,各学院(部)可在1130日之前完成教务系统中教学任务的落实安排工作。

  2.师资安排要求 

各学院(部)应坚持择优聘任、一课多人等原则合理安排任课教师。 

需要新增外聘工号请尽早联系人事处崔师锐,电话:58997106排课前仍无法确认外聘教师的,须使用“临时教师**”账号,在开学前替换为教师本人实名工号。 

  按照学校规定,非教学单位人员承担课程教学,须办理审批手续,具体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刘兵强,电话58997104。 

  3. 起止周安排 

  部分课程根据其特点适合集中或分段上课的,任课教师可根据需求向开课院(部)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安排。各学院应统筹合理安排,避免出现集中时段内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 

  4.合班安排 

大班教学的课程原则上请优先在专业内部合班,其次考虑学院内部合班,如确需跨学院,请与专业内其他公共课程沟通协调后统一合班方式。学生学院对合班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与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沟通联系。

5.扩容容量

按照新教务系统的要求,在填写教学任务安排的“扩容容量”时,需按照任务人数+扩容容量=选课容量计算填写,学生选课时将以此容量为选课人数限制。请各学院(部)根据课程授课特点,学生学分制选课、重修等需要,确定扩容容量,并确保选课容量不超过教室座位数上限(分教室上机练习课除外)。

本科专业教学班规模一般控制在不超过2个行政班或80人左右,“两课”教学班人数一般不超过120人。

  6.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实施信息报送 

  为避免安排在教学周内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影响公共课的教学秩序,各学院需提前制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学生分组与指导教师分派情况、考核与成绩录入要求等事项。各学院负责审核确认,保证方案实施的时间和组织形式与系统中任务落实的内容一致,填写《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实施信息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由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实施方案一并于2018119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学分制管理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各学院(部)应保证给2016级提供充足的专业选修课课源,同时须在为20172018级本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中选择不少于一门有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讲授的适合开放选课的必修课以供学生自主选择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并对课程的教师配备、开设教学班数及其容量等课程信息充分预判,为后期排课、选课工作做好准备;一旦开始选课,与学分制选课相关的课程信息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为方便排课和学生选课,学分制课程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可挑选人数合适的行政班整班安排,同时必须设置好面向对象。后期选课时将会安排学分制必修课单独选课,以保证学生跨专业选课的权利。

确定学分制必修课后,各学院(部)填写《实行学分制管理必修课教学任务信息表》(见附件),119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发至邮箱hxx@sdyu.edu.cn。 

  附件1

   附件2:《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学任务信息表》

     教务处    

                                                                               201810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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