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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专科生毕业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30      

山青院教通字201857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对2015级专科学生不及格课程进行毕业补考。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补考对象及考试时间

1.补考对象:2015级专科生。补考名单及相关课程见附件。

2.考试时间:

1)考试课考试时间为623日、24日;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提交考查方案,624日之前自行组织完成。

二、试卷命题

1.各开课院(部)负责试卷命题,试题包含A/B两套,考试形式按照该课程原期末考试形式,命题质量、命题计划表、命题审批表等参照期末考试相关要求。毕业补考试题模板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

2.补考样题于68前报送教务科。

三、考试安排

1.跨学院同试卷课程的考试时间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其它课程考试时间由开课学院具体安排,考试地点原则上在本学院办公室所在楼层就近安排,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教务科联系解决。各学院需在67-8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监考教师由开课院(部)派出,并于619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各学院要选派责任心较强的教师监考,并安排人员巡场。

3.各学院通知学生于第16周(618-22日)登录教务系统查看考试信息。监考教师于620日之后登录教务系统,查看监考信息。

四、试卷批阅及成绩录入

因涉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任课教师需及时批阅试卷,并于62513:30前完成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本人录入并提交成绩

 

附件:2015级专科生毕业补考名单

 

 

                                                 教务处

                                             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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