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18〕48 号
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山青院学位〔2014〕1号 )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进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
第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由19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设立10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立名单见附件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3-7人)(单数)组成,成员应涵盖本学院所辖学科学位授权点。
请各学院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确定第二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5月14日前,将《第二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2 )及其电子版报送校学位办公室(办公楼227房间),电子版发至xjk@sdyu.edu.cn。
第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立之前,第一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继续履行职责。
附件: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立名单
2. 第二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教务处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