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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9      

  山青院教通字〔2017〕101号 

各院(部): 

  为落实《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率的提升,学校将根据(山青院办字〔2017〕23号)精神,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年度评价的对象为全校所有实践教学基地,2017年新建的基地若尚未实际使用可不参加评价。 

  二、评价工作要求 

  (一)本次年度评价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年度评价标准》(附件1)为依据,以院(部)自评为主,结合学校重点抽查开展,重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不足,规范实践教学基地日常管理,树立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其在学生实习实训、“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深化产学合作教育方面的效用。 

  (二)基地负责人对基地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依据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填写年度评价打分表(附件2),撰写基地年度评价自评总结报告,整理年度工作档案(自评佐证材料),建设、完善基地网站。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制定基地2018年工作计划。 

  (三)基地负责人将基地年度评价自评报告、2018年工作计划、自评打分表及佐证材料交所在院(部)审核,由院(部)将验收结果汇总填入《2017年度实践教学基地自评打分汇总表》(附件3)。各院(部)在开展评价的基础上,系统梳理本院(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取得的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填写《2017年度实践教学基地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4)。 

  (四)通过此次评价,每个本科专业应至少明确1个合作时间长、地理位置便利,能够很好地满足专业实践教学需要,使用效果好,并且在培养人才机制创新、科学研究、大学生就业创业等领域实现深度合作的典型示范基地,教务处将对各专业典型示范基地进行重点管理。 

  (五)协议到期的基地,应根据需要及时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对确实难以达到质量要求的基地,应向教务处提交基地撤销书面申请。对2017年新建且尚未实际使用的基地,各院(部)应对其立项建设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推动基地早日运行。 

  三、材料报送 

  院(部)自评工作应于2018年1月上旬完成,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2017年度实践教学基地自评打分汇总表》、《2017年度实践教学基地自评报告》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glk@sdyu.edu.cn。其他材料由院(部)存档,电子版由基地负责人整理后上传网站,基地网站建设方法见附件5。 

    

  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58997521。 

    

  附件:1.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年度评价标准 

        2. 2017年度评价打分表 

        3. 2017年度实践教学基地自评打分汇总表 

        4. 2017年度实践教学基地自评报告 

        5. 实践教学基地网站建设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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