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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1      

  山青院教通字[2017]93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关于加强公共选修课建设的意见》(山青院办字〔20167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共选修课建设与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10号),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1121日至1128 

  课程评审时间:1129日至126 

  准予开设课程的相关材料报送时间:1211日至1215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类别应为我校《关于加强公共选修课建设的意见》规定的课程类别,鼓励教师申报体现我校特色或优势学科的公选课。 

  申报公选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或在申报课程的学科领域内有专门的研究。鼓励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申报公选课。 

  每位教师每学期只能申报一门公共选修课,每门公选课32学时,计2个学分。最多开设两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人数不超过120人。 

  三、申报程序及审批要求 

  1.网上申报阶段 

  新开设课程及本学期未开设而拟在2017-2018学年第学期开设的公选课,其任课教师登陆教务处网页教师平台中的质量工程平台,新用户需先注册,注册及使用方法见《校内公共选修课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1)。教师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2)(下称《申请表》),将《申请表》电子版连同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其他教学资料的电子版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平台,如提供课程网址链接,须保证网址可以正常访问。 

  2. 评审阶段 

  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及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两个学期均未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学院需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说课评课。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网上申报材料的质量,确定可开课名单。评审不合格的,不允许开课。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曾开设但本学期未开设的公共选修课,专家组直接根据网上申报材料的质量进行评审,不再安排说课评课环节。 

  本学期已开设且下学期拟继续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直接认定为准予开设课程,其任课教师只需填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教学任务统计表》(附件3),并在个人教务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3.材料报送阶段 

  准予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登录个人教务管理系统,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具体操作步骤待教务系统更新完毕后另行通知。各教师所在部门统计汇总学校准予开设课程的信息,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教学任务统计表》(附件3),连同评审合格课程的《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于12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备案,联系人:田园,联系电话:58997512,地点:办公楼224室。 

  四、上课安排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安排在第一周至第十六周每周二、周四晚上。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范围的课程,涉及面广,课程一旦安排,原则上不予调停课。 

    

  附件:1.校内公共选修课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教学任务统计表 

                            教务处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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