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7﹞81号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文件精神(附件1),现将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高教司自2014年起持续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合作育人项目,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立项并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共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我校在2017年第一批产学协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中,首次获批三项。
二、本次申报项目概况
本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建设项目、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新工科建设专题项目、大学生实习实训项目等8项,共计项目数11491个,参与企业192家。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面向学生,其他类型项目面向学校、学院或教师。
三、申报指南
请各学院(部)组织师生根据《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附件2)查询项目指南,认真研究拟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建设要求、支持办法、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等,积极主动地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为全国高校搭建了校企直接对接的平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生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时统计项目立项、进展和结项情况,各项目完成申报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58997521。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的通知》
2. 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教务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