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17﹞71号
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山东省教育厅为此专门发文部署相关工作,现将国家、山东省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研究探索,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40号)。
教务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