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9号),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立项建设专业(群)年度报告工作,强化建设过程管理,确保建设取得成效,学校决定召开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专业(群)建设工作推进协调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9月21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地点
学校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
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
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实验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
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