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17﹞68号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5号),学校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与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对象为2017年立项,周期为1年的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
2.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已完成的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阶段工作计划等内容。
3.检查流程
(1)项目组自查。项目组对照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填写中期检查表,连同项目过程记录册和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检查。学院成立中期检查专家组,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检查结果应结合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表、过程记录、答辩情况、支撑材料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检查结果汇总后填入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于9月26日前将所有参与检查项目的中期检查表、过程记录册以及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
(3)学校复查。学校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复查,确定并公示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4)对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拨付经费至平均资助额的50%;对未通过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所在学院于11月10日前完成二次检查,二次检查通过的项目,学校拨付经费至平均资助额的50%,仍未通过的项目,暂停拨付经费,其中经所在学院确认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做终止处理;逾期未提交检查材料的项目,做终止处理。
二、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周期为1年且尚未参加验收,或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相关项目信息见附件2。
2.验收内容与标准
(1)创新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项目研究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着重考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实践经历,项目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及项目展望等。
(2)创业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商业运作的角色扮演、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商业计划书撰写情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3)创业实践项目:主要考查企业的运营情况、发展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标准见附件3。
3.验收方式
(1)验收工作采取学院初评和学校复评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
(2)学院开展验收初评,项目组携带结题材料参加公开答辩,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汇报完毕专家应当场点评。结题材料整理规范见附件4。
(3)专家按照验收内容对项目进行验收,给出公正合理的验收成绩。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项目应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成果获奖等支撑,比例不超过学院当年立项项目总数的20%。
(4)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复评,确定最终验收成绩。
4.验收工作要求
(1)严格验收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予以终止处理,成绩按不合格计。项目所在学院应对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和创业类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创业总结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结题工作结束后,所有项目结题材料将在校内进行公开展示。
(2)项目验收要注重考查学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收获,容许项目研究结果“失败”。研究结果“失败”的项目应说明项目研究开展的工作,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经专家组评审,成绩最高为“合格”。
(3)项目如出现变更、延期、终止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在9月20日前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已延期项目、整改验收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三、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5,所需表格及结题材料封面目录模板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各类表格”栏目中下载。纸质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实验楼C215室)。结题材料PDF文件上传学校质量工程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6。
四、其他
各学院应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本学院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制定本学院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如作为专家组成员,工作中应回避所指导的项目。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58997521。
附件:
1.中期检查项目信息
2. 验收项目信息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标准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整理规范
5. 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6.质量工程平台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