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17】16号
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学校将组织举办案例教学示范课。此次活动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办,会计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
二、地点:电教楼102室
三、主讲人: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勇军教授
四、内容:
1.案例教学示范课
案例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向合并
案例2:史上最强避税案例——Zachary R.Mider
2.教学案例写作指导
请各院(部)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于3月24日(周五)上午10:00之前将参会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z@sdyu.edu.cn。联系人:会计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冯素珍,联系电话:58997502。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