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17〕21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4号),学校开展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学院申报、校外专家审核和学校审核,共有6项开放性实验项目准予立项,现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或实验室)应加强开放性实验项目的日常教学管理和条件保障,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发挥开放性实验项目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作用。
二、项目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实验过程指导和实验过程材料归档工作,项目结束后,依据学生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和过程表现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考核,于项目结束后书面总结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工作,连同开放性实验项目学生成绩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一览表
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