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山青院教通字〔2016〕58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以下简称混合式教改)立项课程验收工作;同时,按照工作计划,启动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学期立项课程验收
(一)验收课程
本次混合式教改验收课程为第一学期立项的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专家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评审:线上评阅混合课程建设和教学效果情况,线下评价教师教学设计说课环节。
(三)验收指标
混合式教改课程验收分为三个部分:混合教学建设、混合教学效果和说课环节,相应的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2。
在混合教学效果部分,任课教师将附件2中的调查问卷导入到线上课程“课程问卷”栏目,要求全体选课学生参与调查,此项工作完成时间为第18教学周。
在说课环节部分,学校将于第19教学周召开说课评审会,验收课程任课教师参加说课,专家根据说课评价指标打分。
请各院(部)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二、第二学期课程立项申报
第二学期混合式教改立项课程的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和要求、立项程序、保障措施等参照《关于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山青院教通字[2016]58号)(见附件3)。课程申报立项建设计划如下:
1.第18周,个人申报,院(部)推荐,学校评审;
2.第19周,学校公布立项课程,相关教师参加验收课程说课评审会接受培训;
3.寒假期间,任课教师至少完成1/3教学单元的设计与建设工作;
4.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任课教师须完成全部教学单元的设计与建设工作;
5.2017年6月,立项课程验收。
请各院(部)于12月29日(周五)前将项目申报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交至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dgy@sdy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代桂勇,电话58997148。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立项项目
2.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验收指标体系
3.关于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山青院教通字〔2016〕58号)
教务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