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32号)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见附表
三、相关说明
学生转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认定后记入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办理,切实做好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附表: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