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的通知》(附件1)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请于7月5日16:00前将《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信息采集表》(附件2)、《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信息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遴选人员统一申报。因我校为新建普通本科院校,各学院向学校申报时可不受“本科专业成立10年以上(2006 年以前成立)”条件限制。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信息采集表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