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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7      

各院(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将于开学后第1-2周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考组织  

  1.本次补考对象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或者已经办理缓考的学生,补考名单见《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学生名单》(附件1),各学院务必及时向学生公布并认真核对。 

  2.本次补考工作仍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跨学院同试卷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开课院(部)安排考试地点,其他考试课程由开课院(部)具体安排。监考教师全部由开课院(部)负责派出,各院(部)应安排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并安排人员巡场。 

  3.补考考场优先在本学院办公室所在楼层就近安排,旅游学院优先在电教楼二层安排,教室数量不足时可在其他教室中选择,先到先得。如果需用实验室,请提前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联系。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93日—99日。 

  2.各院(部)需在826日至82917:00之间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考试安排,并于83013:0083112:00之间前完成监考教师的安排和录入。安排补考时间时,教务管理系统不能自动识别学生上课时间与补考时间的冲突,需查看班级课表之后插空安排补考时间。具体操作参照《教务管理系统补考安排操作指南》(附件2)。监考教师安排完毕后,可通知相关老师查看个人信息门户。监考教师一经安排,原则上不得换人,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请在院(部)内调换,并填写《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附件3)报送教务科。 

  3.各学院的补考需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考查课以及实训课程的补考由任课教师在第二周课余时间组织实施,公共选修课不组织补考。大学体育课程补考安排在95日(周一)12:20-13:20,地点在操场看台下。 

  4.多门课程或多种试卷合并考试的考场,要求监考教师务必按照考生所在专业与试卷所包含的专业一一对应的原则分发试卷,避免试卷分发错误。安排了多门课程的考场签到表是合并的,需要按照考场内的课程数量打印多份,放入相应考务袋中,待学生签到后,由监考教师分别放入相应的试卷袋中。 

  5.各学院考试安排完毕之后,及时通知学生83013:00之后查看个人信息门户,核对本人考试信息,要求其按时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补考。补考过程中不再办理缓考审批手续,无论何种理由造成的缺考均视为本人主动放弃本次补考机会,教务处不再为其另行组织补考。 

  三、补考试卷的领取与材料分装 

  开课院(部)于91日(周四)下午到教务科领取补考试卷、监考记录、答题卡等相关考试资料,逐一检查、核对试卷袋数目与考试科目,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领取试卷之后,开课院(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每场考试的考生签到表,并将考生签到表、监考记录(每门考试2份)、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所需材料装入考务袋中,保证考务袋与试卷袋一一对应。 

  四、补考试卷的批阅与成绩录入 

  1.补考结束后,补考试卷由开课院(部)负责办理具体交接事宜。 

  2.任课教师须及时阅卷,并于9141200前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届时教务系统将自动关闭,成绩不能再录入。其他注意事项同期末考试。 

  五、加强考试组织与考风建设工作 

  各院(部)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关于加强考试协同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守则》,并在监考过程中严格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动员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全体学生宣讲《考生守则》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让所有学生明确考试纪律要求,了解我校考试违纪和作弊处分规定及其处理后果。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学生名单 

  附件2:教务管理系统补考安排操作指南 

  附件3: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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