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19〕99号
各院(部):
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20周(2020年1月6日-10日)进行,现对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资格审查及缓考手续办理
各院(部)应做好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审查工作。若有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审查表》,经开课单位相关负责人审定后,于考核前一周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开课单位汇总本单位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应要求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根据学校规定办理缓考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缓考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二、试卷材料领取与分装
(一)试卷材料领取
开课学院于2019年12月31日(周二)领取试题、答题卡等考试相关材料,领回后应指派专人逐一检查核对试题袋数目与考试科目,采取措施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工作。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二)试卷材料分装
1.考务袋材料分装。开课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出打印每场考试的考生签到表,将考生签到表、2份监考记录、答题卡、草稿纸、监考守则、考生守则等材料装入考务袋中。分装时应注意考生签到表在上,确保考生签到表上的考试时间、地点与试题袋信息一致。
2.试卷袋答题纸分装。将每场考试的答题纸装入试卷袋中,数量预估为每场考试人数的1-2倍,保证同场次答题纸颜色相同。考试结束后,未使用的答题纸应如数收回,由各学院做好封存,妥善保管。
三、监考教师安排
专业课监考教师由各学院安排,相关课程已经在教务系统中分配给各学院,排监考教师时间为12月10日-12月25日),教务系统路径:监考管理-人机监考安排;除需要上机考试的思政课外,公共课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派出、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按照《公共课监考教师人数分配表》(附件1)的数量要求派出监考教师,于12月13日前将公共课监考教师名单打印签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安排完毕后,原则上不得换人,特殊原因需更换的,请在院(部)内调换,并填写《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送教务科,由教务处教务科在系统中更改。监考教师一经派出,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严禁擅自调换监考场次或无故不到场监考。12月26日后,监考教师可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查询监考时间、地点等信息,各院部应履行通知、提醒监考教师查看监考信息的义务。
四、监考工作要求
各院(部)应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着重强调《监考守则》的相关规定,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监考时须佩戴监考证,监考证上必须填写监考教师本人姓名、工号和部门信息。如遗失监考证请尽快联系教务处予以补办。
开考前,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开课学院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题袋、试卷袋、考务袋。各开课学院考务办公室负责监考教师的考勤,发现有未到的监考教师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协同教务处安排其他监考人员,《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考勤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于每日考试结束之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各学院考务办公室应安排专人值班,各开课学院考务办公室地址、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件下表:
教学单位 |
考务办公室地址 |
考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敏行楼114 |
陈琳 |
58997406 |
经济管理学院 |
敏行楼505 |
刘海琳 |
58997334 |
信息工程学院 |
笃行楼409南 |
党豫君、李昕鑫 |
58997385、58997384 |
会计学院 |
敏行楼305 |
韩蕊泽 |
15553130771 |
文化传播学院 |
敏行楼209 |
孙美琳 |
58997347 |
外国语学院 |
敏行楼403 |
英玉棋 |
58997380 |
现代服务管理学院 |
笃行楼301 |
颜青 |
18560211031 |
舞蹈学院 |
双馨楼219 |
萧正艳 |
58997367 |
设计艺术学院 |
双馨楼321 |
于卓君 |
5899722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知行楼218 |
魏鲁宁 |
58997756 |
开考后,监考教师务必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并在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填写专业、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提醒考生在答题纸上按照题目顺序作答。监考教师需要在监考记录上填写该场考试违纪、作弊、旷考学生的详细信息。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生答卷、考场签到表、1份监考记录、答题卡装入试卷袋中,将全部试题装入试题袋,将草稿纸、1份监考记录装入考务袋中,然后将试题袋、试卷袋、考务袋及剩余答题纸一同送交开课学院。开课学院负责检查监考记录中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并将其中1份于每天上午、下午考试结束后汇总交至教务科。
五、试卷批阅与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试卷批阅规范》做好试卷批阅及其相关工作。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任课教师须在考核周结束两周内,即2020年1月24日12:00前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逾期无法录入。旷考、取消考核资格、违纪、作弊等特殊情况,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实验成绩等须在本次期末成绩录入期间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过程中,一旦发现系统中学生名单与试卷不一致的情况,应立即联系本学院教学秘书核实。
附件:
1.公共课监考教师人数分配表
2.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