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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初文捷       复审:       终审: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6-12      

山青院教通字〔2020〕50号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关于组织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山青院教通字〔2020〕20号),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决定立项审计学专业群等4个项目为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审计学专业群和酒店管理专业群为资助经费建设项目,环境设计专业群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群为自筹经费建设项目。学校将于11月份对自筹经费专业群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达到要求者,给予经费资助,达不到要求者,取消校级专业群建设资格。

各专业群应以此为契机,加强专业建设,凝练专业特色,为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培育成果。专业群建设周期为3年,从公布立项之日起实施,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阶段性建设评价情况,分期拨付建设经费。建设期满达到专业群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可认定为校级专业群。

附件: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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