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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储哲哲       编辑:储哲哲       复审:       终审:杜聪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鲁教师处函〔2021〕14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安排,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入职不满5年、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17人,名额按照各院(部)青年专任教师数量比例分配(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开展为期10天(80学时)的同步线上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创新设计能力,夯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教学科研能力等,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专家讲座、教学沙龙、专题讨论、同课异构等形式,分阶段开展培训。培训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研培训中心、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曲阜师范大学承办。

培训安排

(一)注册报名。12月1日-9日,各高校组织参训教师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网址:http://sdgsability.gspxonline.com/。系统操作流程请参照网站公布的使用手册。

(二)报名审核。12月10日前,各高校教师培训管理员完成参训教师信息审核工作,并从系统中导出报名表,加盖部门公章后上传系统。20日前,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将参训教师分派至各培训承办单位。

(三)组织培训。各培训承办单位需面向参训教师开展培训调研,科学研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实施方案,课程设置与目标任务应高度匹配,选优配强任课教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确保培训质量。原则上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各项培训工作。

、工作要求

青年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我校一直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将省级培训工作与校本培训统筹规划,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此次培训实施严格请销假制度,确需请假的应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学校进行审批。山东教育厅将以适当方式将教师参训情况及时反馈我校,选派教师报到参训率、培训合格率将作为下一年度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参训名额分配的参考依据选派教师需按时按质完成在线学习。

联系人:储哲哲    联系方式:58997147

附件:各院(部)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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