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了促进学校的教材建设,进一步提高自编教材的质量,鼓励我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积极编写高水平的教材,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资格
1.参评的教材必须是由本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任第一主编且为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包括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教材、音像教材、电子教材等)。
2.参评的教材必须是经过两年以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并有教材使用情况材料说明。
3.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4.对于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5.学术专著、翻译教材、摘抄补充讲义等不列入教材评选范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教材的不再列入教材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学科基本规律,反映时代特色。
2.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课程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符合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适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重点突出,难点分散,份量适当,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本门课程的地位和教学要求
4.文字规范,语言流畅;插图正确,图文配合恰当。图型、符号、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三、评选程序
1.主编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一式二份,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2.提供样书2本(套)。
3.各学院(部)教材编审委员会小组(或专业教研室)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向学校推荐,并签署意见。
4.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负责聘请同学科专家对参评教材进行评审、打分,并给出评价意见。
5.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查,讨论并初步决定学校优秀教材一、二、三等奖的名单,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正式向全校公示。
6.获校一等奖的教材将推荐参加省、全国优秀教材评选。
7.学校给获奖优秀教材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四、评选时间
学校优秀教材奖的评奖工作每3—5年进行一次。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如存在虚假信息等问题,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并通报全校。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