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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3      

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青院办字[2013]11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青院办字〔2016〕12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山青院办字〔2016〕10号)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青院办字〔2014〕40号),需要重修的2015、2016和2017级学生,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课程重修的选课。有关选课通知如下: 

  一、网上选课时间及方式 

  网上重修选课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09:00至3月10日晚23:55。

  选课操作方法见《重修选课操作指南》(附件1)。 

  二、选课对象和范围 

  (一)本次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包括:

  2015级本科、2016级和2017级本专科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第二学期所学课程补考不及格者,因旷考、违纪、作弊被判成绩无效者,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以及上述课程重修不及格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通过重修方式选课,但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将标注为“重修”:

  1.专业任选课考核不及格,且未在正常选课时另选其他课程者,可以重修;

  2.考试成绩虽已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者,修业年限之内允许重修一次;

  3.因未选课导致未修足学分而无法顺利毕业,且在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

  4.因出国交流、当兵、休学、转专业、漏选等原因导致课程应修而未修者。

  (三)重修的课程只能是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

  三、选课注意事项 

  1.学生在选课时要注意所选重修课程的学分要与本人正考时所修课程一致,否则将影响毕业资格,责任学生自负。 

  2.重修大学英语类课程时,普通文理类专业学生应选择普通文理类专业的教学班,艺术类专业学生应选择艺术类专业的教学班,否则成绩无效;重修数学类课程时,应在相近专业内选择,否则成绩无效。

  3.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开学后直接上课,不需要提交审核表格。上课时间冲突的也可以冲突选课,开学后提交《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重修免听申请表》(见教务处—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学生用表,下称“免听申请表”),并附显示课程冲突的课表,同时与任课教师联系,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学生所属学院确认同意和教务处批准,可允许其不参加听课,但无论跟班学习还是免听学习,学习要求与正常课程相同,须按要求完成平时成绩、实验成绩等的考核评定,并随课程重修所跟班级参加期末考核。

  4.重修课程名称或代码与已修课程不同(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选课学生须提交《学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由学生所在学院给出课程替代方案,替代方案需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务处学籍与质量管理科认定。认定后的课程成绩可在毕业前进行课程替代,不影响毕业。未作认定的课程成绩不予替代,如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5.因未选课导致未修足学分而未能顺利毕业,仍在修业年限内的结业生,需学生毕业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并于规定时间内帮助其提交《重修申请表》(见教务处主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学生用表)。

  6.重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须再次申请重修;重修课程成绩合格者,在学生成绩总评中记录重修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和学分绩点;学生重修课程的历次考核成绩均记入学籍档案,但仅以各科取得学分的最高成绩记录学生个人学籍成绩表。

  《免听申请表》以及无法在网上选重修课的学生的《重修申请表》由学院汇总收齐,于3月11日(周一)11:30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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