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4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开放性实验项目是教学计划以外的实验项目,面向全体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开放性实验项目由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
3.开放性实验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项目。
4.开放性实验项目应至少确定10名有选择意愿的学生。
二、工作流程
1.各院(部)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在调研学生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项目申报,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撰写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大纲(附件2)和项目指导书(附件3)。
2.各院(部)和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审核项目申报表和项目教学大纲,汇总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计划表》(附件4),于3月1日16:00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项目教学大纲、项目指导书和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教务处会同实验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开展开放性实验项目立项评审,公布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计划。
4.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择开放性实验项目,各院(部)根据学生选择结果,编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5),于2017年3月17日16:00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会同实验设备管理处审核后公布立项的开放性实验项目。
三、其他
1.学生一学期内完成开放性实验项目每满16学时计0.5个创新学分,不足16学时不计学分。教师指导开放性实验项目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课时量计算管理办法》计算工作量。
2.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或实验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教务处联系人:梅贞,电话:58997521,地点:实验楼C215
实验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石杰,电话:58997151,地点:实验楼C405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指导书模板
附件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计划表
附件5: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任务安排表
教务处 实验设备管理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