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教学管理工作进度安排,需做好2016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时间
4月15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2016级专科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录入。
6月17日前,各学院完成2016级本科各专业、专升本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录入。
二、录入内容
录入内容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安排表的所有内容,且必须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内容完全一致。
三、录入要求
各教务系统操作员须严格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教学计划录入规范要点”要求(见附件)执行。
教学计划录入工作是规范各项教学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录入质量将直接影响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成绩录入、学生毕业成绩出具以及每年的数据采集汇总等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组织,认真录入,仔细核对,确保质量。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修改的,须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执行计划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15号)办理。
附件:教学计划录入规范要点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