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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0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本次申报拟立项建设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要求 

  1.此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2013级、2014级、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报项目负责人主要为2013级、201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每个创新训练项目团队1-5人,每个创业训练项目团队3-5人,每个创业实践项目团队3-10人。鼓励团队申报,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申报。 

  3.每个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主持在研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新项目。 

  4.每个申报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校内指导教师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经验。鼓励聘请校外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行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须同时具有校内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一年度最多同时指导2个项目,指导在研项目总数不限。 

  5学校将视本次项目申报情况确定获准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数量和资助经费金额。 

  6. 各学院可结合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开展院级项目立项工作。 

  7. 其他未尽事宜见《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学院初评与推荐 

  322日—415日,项目申请者申请立项,各学院组织实施立项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的校级项目。推荐申报的校级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连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教务处。立项院级项目需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6、附件7、附件8 

  2.学校复评 

  416日-422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评,公示无异议者正式批准立项,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  

  四、其他 

  1.各学院应成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验收等工作。 

  2. 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做好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3.申报纸质材料请报送至实验楼C2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gl@sdyu.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58997521 

    

  附件:  

  1.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2.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3.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4.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5.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 

  6.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7.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8.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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