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字【2017】133号
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是课程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进教学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重要反馈信息。为规范我校教师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的撰写,特制订本规范。
一、分析对象
每学期期末考核结束后,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有关课程考核的分析。
二、主要内容
1.命题情况;
2.从考核中反映出的学生理解、掌握知识及运用知识的能力情况;
3.检查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效果,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
三、撰写要求
1.每名任课教师均须撰写《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对同一教学大纲、同一试题、不同授课对象(不同专业或不同教学班)但由1名教师讲授的课程,在进行期末考核分析时,可选择样本班级进行分析;
2.对同一教学大纲、同一试题、不同授课对象(不同专业或不同教学班)但由2名或2名以上教师讲授的课程,在撰写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时,其中的“课程性质及教学目标”、“课程考核命题情况说明”两部分内容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组织统一撰写,每名任课教师独立撰写其他部分内容并形成各自的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同一课程由教师接力完成的,教师合作撰写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
3.任课教师须按学校统一要求的内容撰写《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对考查课程,其考核质量分析报告也要包括五项基本内容,但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部分的具体内容做出适当调整。落款的任课教师姓名必须手写,注明完成的年月日。
四、排版格式要求
《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的格式为A4纸型纵向打印,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标题为三号字体加粗居中,正文为宋体小四号,正文行距为固定值。正文第一行间距为段前0.5行。左侧装订。
五、归档要求
《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与学生试题、学生总评成绩表等考核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六、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