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8:15
  • 学校首页
  • 教务处首页
  •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雪征       编辑:初文捷       复审:杜聪       终审: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26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职业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成果,并为申报省级、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职业本科教育和专科层次教育中完成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择优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成果内容

    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推荐的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深化“三教”改革,推动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为我校。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主持并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

    2.所申报的成果原则上应有相关校级教学建设类项目为支撑,且各类项目须在2024年1月30日之前立项。原则上有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建设类项目为支撑成果才能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

    3.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申报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取得显著成效。成果示范作用明显,推广价值大,取得较高认同度,在省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4.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本届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6年1月30日。

    5.已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四)成果审核

    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等进行审查把关,对主要完成人进行政治审查。

    五、评审推荐与奖项设置

    1.申报限额。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每个有专科专业的学院限报1项;开展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学院限报2项;职业教育学院限报5项;其他单位总数限报1项。

    2.成果评审。成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统筹兼顾学校“一体两翼”发展需要,择优遴选确定相应奖项。

    3.省级推荐。根据省教育厅给予我校的申报限额,按序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六、材料报送

    请准备好以下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1.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

    3.教学成果鉴定书;

    4.教学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材料及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通过教发平台教师竞赛平台提交,具体提交事宜将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70111@sdyu.edu.cn。

    联系人:李雪征,电话:58997149。

    附件:

    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