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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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对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
    作者:李雪征       编辑:初文捷       复审:杜聪       终审: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1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状况,结合上级单位有关要求,决定对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原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通识教育必修课《计算机基础》课程变更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基础》课程,其中课程性质仍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学时学分与原课程保持一致(1.5学分,32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6学时,实验教学16学时)。对于课程的教学模式及分类教学说明详见附件1。课程的调整从2025级学生开始实施。

    2.为贯彻执行2019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中“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的规定,对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做以下调整:在人才培养方案“三、学制、学分、授予学位”中,将第2条“毕业要求总学分:**学分”修改为“毕业要求:总学分**学分,且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线。” 毕业要求的调整从2025级学生开始执行。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执行,保障教学运行的平稳顺畅。

    2.请相关课程的开课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课程的教学材料和说课备课准备,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3.请各学院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确保学生按照国家标准顺利毕业。

    附件:关于对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内容调整的说明

    教务处

    2025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