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22〕120号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教师参加寒假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2月28日,超过时间则无法学习。
二、研修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三、研修内容
本次研修共包括下述五个专题,其中第一个专题已上线,后四个专题将于2023年1月5日上线。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
(四)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
(五)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
四、研修方式
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参加过2022年暑期培训的老师无需重新注册。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积极动员教师广泛参与。结束课程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最多获得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证书,记入2023年度教师培训学时。
2.各院(部)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研修教师名单(附件2),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研修总结(附件3)与电子培训证书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3.如教师在注册或登录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智慧教育平台客服:4008757650。
联系人:张雨亭联系电话:58997147
邮箱:220029@sdyu.edu.cn
附件:
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
2.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名单
3.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结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