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25〕18号
各学院:
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山青院办字〔2017〕17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24〕31号),往届结业学生(在规定弹性学制内)经本人申请允许参加有关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合格并且修满规定学分者,可以换发毕业(学位)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换发毕业(学位)证书工作主要面向往届在规定弹性学制内本、专科结业生,所选学分达到了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要求。
二、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负责通知结业生,由学生本人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结业学生换补毕业(学位)证书申请审核表》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于3月12日前提交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需本人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于3月12日前提交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各学院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处统一办理。各学院须于2025年3月13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三)涉及成绩合格换发毕业证和授予学位证的,学生所在学院应向教务处学籍科汇总提供如下材料:
1.学生结业证书原件、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2.《结业学生换补毕业证书申请审核表》2份。
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2份(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提供)。
4.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的最新成绩单1份。
5.新华社统一摄像的2寸照片2张(用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同时交同底版电子版照片(.jpg文件,大小控制在16KB以内)。
以上申请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收齐于3月13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逾期本次将不予换发证书。各相关学院于3月28日到教务处领取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学生的证书,并安排发放工作。相关工作用表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学生换发证书后,学生所在学院需及时将学生归档材料提交校档案馆存档。
本项工作事关毕业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务必将本次申领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学生本人,共同做好本次换发证书的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