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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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侯潇潇    编辑:初文捷    复审:杜聪    终审:白洁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5-06-24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5〕50号

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4号)(下称“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开放性实验项目是学生所在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实验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开放性实验项目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每个项目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开放性实验项目在一学期内可分多个批次进行。

二、申报工作流程

1.本次申报使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原仪器设备智慧管理平台),各学院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里填报“项目开放申请”(具体方式请见附件)。平台教师申报自即日起至8月21日23:59截止

教师填报结束后,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审核,院级审核到8月24日23:59截止

3.初次申报的项目需撰写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和实验项目指导书(模板请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交所在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审核。

4.经教务处审核准予开设的项目,将于开学后组织学生网上选报。

5.由指导教师选拔指定学生的项目,在教务处审核准予开设后,可在“项目安排”中上传学生名单。请各项目指导教师于9月22日前确定指导学生名单,逾期上传名单通道将关闭

三、申报要求及说明

1.鼓励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通过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探索实验教学模式改革,拓展学生学习资源,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2.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报的项目以16学时计0.5学分,不足16学时的不计学分,请任课教师认真填写课程相关信息。

3.由指导教师选拔指定学生的项目注意:学生不能重复选报以前修过的项目,同一学生一学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重复选报或多选则成绩无效

4.如在一学期内需开设多轮实验,请在申报时重复提交申报记录。

5.请各学院于73下班,将首次开设填报的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实验项目指导书的电子版材料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逾期不报不予批准。

附件: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开放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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