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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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修)订2023版本科各专业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通知
作者:李雪征    编辑:初文捷    复审:白洁    终审:杜聪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3-12-28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3〕111号

各学院:

课程标准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南,是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有效落实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要求,决定对本科各专业课程标准进行制(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活动课程外的所有课程。

二、制(修)订要求

更新教育理念,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人才成长规律,将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充分体现课程教学对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明确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课程考核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1.明确育人目标,做好课程思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须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不可割裂。所有课程要明确课程育人目标,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做好思政元素与课程教学的内容融入,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

2.契合培养目标,落实OBE理念。贯彻OBE教育理念,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确定课程目标,综合考虑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合理设置、整合、优化课程内容,结合课程特点科学设计教学方法、课程的考核方式与标准等,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

3.对接产业行业,迭代更新课程内容。注重产教融合,对接产业行业更新课程内容,把新工艺、新流程、新模式、新规范等融入课程,把新工科、新文科和一流课程建设要求落实到相关课程和教学内容中,体现“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注重科教融合,将最新学术成果、学科前沿知识融入课程内容,删除对课程目标无支撑关系的内容。

4.突出学生中心,创新教学模式。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效果为中心,聚焦课程目标达成度提升,注重教育信息技术赋能的教学模式创新,推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将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互动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增强师生互动,在互动与讨论中激励学生主动参与、自我反思和团队合作。

5.推进评价改革,强化过程考核。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结合课程性质与学科特点,建立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课程评价体系。鼓励设置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合理分配成绩比例(其中,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原则上占总评成绩的30%-50%),加强过程化评价,适度增加课程作业量和单元测验,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刻苦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提倡灵活采用开闭卷考试、课堂讨论及展示、小论文、课外作业、实习实践、报告撰写、文献查阅、阶段性测验等多种形式,将评价结果分析用于课程教学改进,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质量保障机制。

6.科学选用教材,满足教学需要。注重优秀教材、参考资料的选用,把牢教材选用意识形态审核关。优先选用“马工程教材”和近三年来国家出版的优秀教材、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凡是已经出版“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将能反映学科专业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形成补充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

7.注重规范编写,保证撰写质量。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须使用统一模板(详见附件),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要规范使用。

三、工作安排

1.明确分工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施教学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每门课程明确课程负责人、执笔人、审核人分工及责任,发挥课程团队作用,集体讨论,专人主笔。课程标准实行课程负责人、教研室、学院三级验收审核。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团队教师落实课程标准的撰写工作,并做好初级审核,各教研室要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核心作用,对本单位制订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进行二级审核,学院进行终审,确保按时完成课程标准制定工作,保证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编写质量。

2.按专业汇编

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原则上由开课单位组织修订。涉及跨学院开设的课程,二级学院之间应加强沟通和研讨,共同完成课程标准的编写,确保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确保无误后,对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按专业汇编成册,各专业在汇编时课程需按照通识教育必须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进行分类。

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性质或学分不同的课程,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要分别编写,应突出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差异。不同专业开设同一门教学要求相同且由多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应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共同研讨、编制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学科基础课由各专业与开课单位沟通制订任务和时间要求。通识教育必修课由开课单位制订完成定稿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发送给各二级学院汇编到各专业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中。

3.按时完成

2024年1月12日之前,完成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

2024年3月8日之前,各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单位提交本单位所负责开设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以“单位名称+适用专业+课程名称”命名课程标准,汇总后提交教务处。

2024年3月22日之前,各专业汇编成册的《XX专业课程标准(教学大纲)2023版》的PDF电子版(模板见附件1-4)提交教务处。联系人:李雪征,电话:58997149,邮箱:170111@sdyu.edu.cn

附件:

1.XXX专业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封面模板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理论课程、独立开设实验(实践)课程

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集中实践课程

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课程标准( 教学大纲 )-毕业论文( 设计)

教务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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