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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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进教师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的通知
作者:张雨亭    编辑:初文捷    复审:    终审:杜聪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3-08-18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3〕66号

各院(部):

为帮助新进教师更好更快地了解学校,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新进教师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2023年新进教职工和2022年新进未参加培训的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8月21-23日

地点:教师工作坊(笃行楼105室)

三、培训内容与安排

培训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集中培训学习阶段,面向本校教学经历不足一年的新进教师;第二阶段为成果展示交流阶段,面向全体新进教师。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学习阶段,分为线下、线上培训方式。主要围绕师德师风、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师仪态及发音、教学比赛、学术研究提升、校史学习等内容。

第二阶段:成果展示交流阶段。各院(部)组织新进教师深入名师课堂观摩学习,了解教学基本技能和方法。各院(部)组织新进教师开展课堂教学展示,推荐1名新进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展示交流。

培训内容与安排见附件1、附件2。

四、培训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新进教师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各阶段的培训任务,确保做到新进教师应培尽培,学校将使用<教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统计记录。9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成果展示交流阶段”资料发至教务处邮箱,并推荐1名新进教师,学校将集中组织展示交流,全体新进教师观摩。

(二)教师在培训过程中,遵守考勤纪律等方面的规定与要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批。

(三)请各位新进老师们提前下载“学习通”APP,并登录<教师综合发展中心平台>进行账号激活(附件3),并按时完成相应课程学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8997147

邮箱:220029@sdyu.edu.cn

附件:

1.2023年新进教师培训安排表

2.各阶段参训人员名单及参观分组名单

3.教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账号激活及使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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