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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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作者:张雨亭    编辑:初文捷    复审:    终审:杜聪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2-12-29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2〕120号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教师参加寒假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2月28日,超过时间则无法学习。

二、研修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三、研修内容

本次研修共包括下述五个专题,其中第一个专题已上线,后四个专题将于2023年1月5日上线。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

(四)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

(五)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

四、研修方式

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参加过2022年暑期培训的老师无需重新注册。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积极动员教师广泛参与。结束课程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最多获得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证书,记入2023年度教师培训学时

2.各院(部)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研修教师名单(附件2),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研修总结(附件3)与电子培训证书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3.如教师在注册或登录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智慧教育平台客服:4008757650。

联系人:张雨亭联系电话:58997147

邮箱:220029@sdyu.edu.cn

附件:

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

2.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名单

3.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结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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