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22]36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培育的驱动作用,调动我校教学成果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深化改革、凝练成果、扩大推广应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下一届教学成果奖项目做好储备,增强获奖竞争力,决定开展2022年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条件
1.结合当前普通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发展趋势,重点围绕新文科建设、新工科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应用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协同育人和综合改革等方面进行申报。
2.项目培育以问题为先导,提出并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提炼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针对性,符合学院定位和发展规划,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方面特色较为明显。
3.项目应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的问题作了较长时间的改革实践(到下一轮教学成果奖申报时,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项目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能够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且需不断补齐短板和不足,通过实施能够取得显著效果和应用推广价值。依托省级教改项目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成效突出或预期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项目优先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分工明确、形成合力。为增强成果竞争力,鼓励跨单位联合、整合申报成果培育项目。
5.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内容基本相同或内容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遴选培育方式
1.学院(部)申报推荐:各学院(部)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申报,方向相近、内容相似的项目可整合优势资源形成更具竞争力的项目申报,经单位内部评审后择优推荐。有推荐参评山东省第九届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的学院限报3项,设置有普通本科专业并实现招生的学院限报2项,其他学院(部)限报1项。符合申报2-3项条件的学院,其中至少有1项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专业负责人或一线教师。
2.材料报送:各学院(部)组织教师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学院(部)汇总《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电子版于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70111@sdyu.edu.cn,联系人:李雪征;电话:58997149,13589093539;地点:办公楼230。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择优确定培育项目。
三、经费资助
每项资助2万元。立项后划拨1/4经费启动项目研究,中期评审后达到要求的划拨1/2经费,终期验收后划拨1/4经费。
四、检查验收
项目确定立项后,各项目所在学院(部)应选聘省内外、校内外有经验的高水平专家,建立教学成果奖培育指导专家团队,采取邀请知名专家辅导、召开申报交流座谈会、定期调度项目进展等形式,指导培育项目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形成水平较高的教学成果。各学院(部)要以成果为导向,按计划推进研究与实践进度,注重积累,形成阶段性物化成果。
终期验收时,须完成以下成果:
1.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验收须提供研究报告 1 份。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取得的实际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含理论水平、实践效果、推广应用、学生受益情况等);
2.反映项目实施及其效果的支撑材料,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中的其中两项:
(1)研究论文:成果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体现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 篇及以上或 CSSCI 检索 1 篇,并在论文上标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项目编号”等字样。
(2)专著教材:正式出版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著或教材 1 部。
(3)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项。
3.验收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待完善后延期一年申请结项,若仍不合格,则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项目。学校收回经费,项目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申报此类项目。
学校将围绕五育并举、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发展与能力提升等全校层面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立项3个左右项目进行培育。本年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共立项20项。
附件:
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