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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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的通知
作者:石密艳    编辑:初文捷    复审:    终审:杜聪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2-04-01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加强职业教育的学习和研究,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思维,不断提高学校职业教育工作队伍的业务素养、改革意识和工作能力,加快推动学校职业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和山东省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教育专家主流观点、其他高校典型经验做法、国外职业教育发展先进经验,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等内容。

二、时间安排

4-6月份。原则上每周安排1次集中学习研讨,一般安排在每周四下午进行,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专家辅导报告不少于1.5小时。

三、参加人员

相关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专任教师,职业教育工作专班成员,人事处、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研处负责人与相关人员。根据学习内容,可将参加人员扩大至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有关成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学习形式

主要采取专题学习研讨、专家辅导报告和现场学习调研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由职业教育工作专班组长主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每次专题学习研讨安排1至2人领学,其他人员根据专题学习内容认真开展研讨。根据省内外疫情情况,适时安排到省内外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学习调研。

五、有关要求

1.学习成员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大兴学习之风,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集中学习研讨由浅入深,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把学习收获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大力推进职业本科专业建设。

2.坚持边学边建,以学习促进建设,参学人员要把集中学习和工作推进结合起来,在工作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效,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反复循环,真正做到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

3.领学人员要围绕学习内容提前精心准备,对相关政策、主流观点、典型做法等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参学人员要对学习内容提前熟知,交流研讨要直奔主题,充分交流学习认识和工作体会。原则上每学期每位成员撰写1至2篇学习心得体会、1至2篇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工作调研报告。

4.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学习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院、部门负责人和专班成员要提前向职业教育工作专班组长请假,其他人员向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请假。职业教育工作专班要认真组织集中学习研讨,精心设计学习专题,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及时安排学习任务、推送学习资料,建立完整学习档案,注重加强学习宣传。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学习研讨计划

职业教育工作专班 教务处

2022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审核及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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