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21〕42号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15 号)要求,以及《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附件1)工作部署,依据《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21版)(附件2),对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本次活动检查内容为《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15 号)的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5月6日-16日)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的检查要点,对所属各实验室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的情况记录(附件2),并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5月17日-19日)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程序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等。
(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19日以后)
各实验教学中心通过实验室安全自查和督查,健全中心实验室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实验室安全队伍,强化安全培训,落实安全设施整改,不断改进实验室安全状况,形成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格局。
(四)各实验教学中心于5月13日之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盖章质版交到教务处实践科(办公楼228),电子版发到邮箱hxx@sdyu.edu.cn,联系人:侯潇潇。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教务处 资产管理处 安全管理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