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
作者:    编辑:储哲哲    复审:    终审: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1-03-23   点击:

 

相关 学院: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 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号)要求,需要提交上一年度(2020年)校企合作办学绩效评价材料请相关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下:

一、报送内容

1.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

以企业为单位填写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附件1)

2.校企合作专业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自评报告以专业为单位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应包括:

1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与专业合作内容,包括2020年度招生宣传、企业人员承担教学、学生在企业的学习安排、校企共同开发的课程和教材、校企共同承担的产学研合作、企业捐赠实验仪器设备及校企师资交流培训情况等。

3合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合同协议履行情况、学生学习满意度,家长或社会满意度,并提出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报送要求

1.有在校生的校企合作办学专业(附2

2.绩效自评报告分专业进行,每个专业绩效评价报告不超过2000字。

3.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日前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和绩效自评报告的word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科侯潇潇邮箱hxx@sdyu.edu.cn


1.山东省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企合作共建专业情况一览表

3.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799号)


 

教务处

  2021323

 

上一条: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届毕业生单开班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