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0年(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初文捷    复审:    终审: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1-01-08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1〕4号

各院(部):

近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本批次共有366家企业支持项目13621项。为做好教育部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所有教师、学生均可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各企业申报指南等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查询。

二、申报要求

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 项在研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 3 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

三、进度安排

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9日:教师/学生可登录平台注册账号、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准备。

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28日:教师/学生申报项目;学校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四、其他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近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请各院(部)高度重视,组织师生认真研究,积极主动与符合条件且有校企合作意向的企业对接,按规定时间申报,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各院(部)在项目申报、企业联系等方面若有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实践科。

项目申报咨询:cxhz@moe.edu.cn

学校联系人:葛伟,0531-58997160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 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 年第二批)的通知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