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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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初文捷    复审:    终审:    来源: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0-12-15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20〕112号

各院(部):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4号)(下称“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开放性实验项目是学生所在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实验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开放性实验项目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申报,每个项目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开放性实验项目在一学期内可分多个批次进行。

二、申报工作流程

1.各院(部)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撰写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和实验项目指导书(模板请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交所在院(部)、实验教学中心审核。以往学期已开项目如参与此次申报,无需再提交教学大纲和指导书。

2.本次申报使用“仪器设备智慧管理平台”,由于平台前台申请功能尚未开放,暂由教务处统一将项目开设信息集中导入。请各院(部)组织教师填写《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

3.经审核准予开设的项目,教务处组织学生选报。

三、申报要求及说明

1.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和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应至少申报一项,鼓励各院(部)、各实验教学中心通过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提高实验室利用率,拓展学生学习资源。

2.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报的项目以16学时计0.5学分,不足16学时的不计学分,请任课教师认真填写课程相关信息。

3.由指导教师选拔指定学生的项目注意:学生不能重复选报以前修过的项目,同一学生一学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重复选报或多选则成绩无效。

4.教师指导开放性实验项目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课时量计算管理办法》核算教学工作量。

5.请各院(部)于12月21日12:00前,将教师填报的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实验项目指导书的电子版材料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逾期不交不予批准。

6.联系人:侯潇潇,邮箱:hxx@sdyu.edu.cn电话:58997521,地点:办公楼228。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2.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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