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青院教通字〔2020〕46号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了解和掌握全校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根据教育部要求,普通本科院校每学年均需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为保证2019-2020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填报要求,报送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其中,资产管理处报送基表一至三,各学院报送基表四至六,财务处报送基表七。具体报送内容见《报送内容与责任分工表》(附件1)。
二、报送要求
1.基表四至基表六以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进行统计,即基表四至基表六中的实验室名称为实验教学中心名称。
2.基表四至基表六使用高等院校实验室上报系统(下称“上报系统”)进行统计(注:各实验教学中心已经在高等院校实验室上报系统中列出),并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上报系统进行本地校验。其中,上报系统因学校网络限制只能在学校内使用(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系统的开放时间:8:30-17:00。
3.《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附件2)分别按本科、专科填写,并将表中信息录入上报系统,生成基表四。
4.所有表格的数据范围:2019年09月01日至2020年08月31日。
5.各基表样表及填报说明、填报注意事项、系统使用说明见“教务处网站-服务指南-使用帮助-实验室信息统计使用帮助”。
三、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8日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联系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2.请相关联系人根据报送内容与责任分工表(附件1),于9月1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3.纸质版材料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liuyong@sdyu.edu.cn。如遇有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科(办公楼228室)联系。
联系人:刘永
联系电话:15066156130
附件1:报送内容与责任分工表
附件2: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
附件3: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联系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