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奠定下一届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良好基础,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本次立项突出实践创新型成果培育,对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用型专业建设、五类“金课”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的项目予以重点考虑。
各院(部)要围绕应用型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特色,在凝练教学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培育建设的教学成果奖项目。每院(部)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培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选题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瞄准新时代高等教育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学校应用型办学、面向现代服务业、突出青年政治人才培养特色的战略部署落地开展研究。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培育成果单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3.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7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
4.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
(二)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1.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内容基本相同或内容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
2.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周期性较长和教学成果要求2年实践检验等因素,
凡2021年未满两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基于其专业、课程申请立项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3.申报项目不得与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同题或内容相同相近。
三、经费资助
每项资助3万元。立项后划拨1/3经费启动项目研究,中期评审后达到要求的划拨1/3经费,终期验收后划拨1/3经费。
学校将项目经费列入2020年预算进行资助。
四、立项程序
1.各院(部)要群策群力,认真研究近两届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依靠单位整体力量进一步凝练教学特色。
2.各院(部)要充分调研,主动邀请校内外专家指导并组织论证, 并于2019年12月10前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书》(一式2 份)、单位盖章汇总表(1份)交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电子版发送至170111@sdyu.edu.cn。
联系人:李雪征,联系方式:58997149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无异后发文公布。
五、检查验收
各院(部)要以成果为导向,按计划推进研究与实践进度,注重积累,形成阶段性物化成果。教务处将于2020年11月组织中期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排序,中止资助排名后1/3的培育项目,中止经费资助的培育项目可继续开展研究,申请参加2021年11月的终期验收,验收达到要求者学校承认项目有效,但不再追加经费。达不到验收要求者取消项目资格。
附件: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书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