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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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    复审:教务处    终审: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19-11-04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19〕78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教高〔2019〕6号)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鲁政办字〔2019〕76号)和学校《“十三五”时期建设与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教改项目研究项目应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解放思想、科学严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教改项目要符合学校总体建设思路,在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同时,还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使教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项目选题要面向教学一线和教学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主导方向,注重实践研究,积极探索有学校或学科专业特色的本科教学及管理发展规律。 

  二、立项类别 

  校级教改项目分为个人申报项目、学校委托项目两类。按照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在个人申报项目中评选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一)个人申报项目 

  应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2019年教改项目拟立项重点项目10项左右,拟立项一般项目30项左右。 

  (二)学校委托项目 

  为强化学校顶层设计,着眼高等教育改革的前沿领域,提出对学校人才培养具有全局性意义,在人才培养体系、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能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成果的研究项目。2019年首次立项设立学校委托项目,就“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建设、“4+1”青年政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外语”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创业实验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1+X”证书制度试点等开展立项建设,拟立项20项左右。 

  三、立项条件 

  1.个人申报项目申报者根据立项原则自主命题,学校择优立项。选题范围可参考《2018 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 

  2.委托项目由教务处与相关教学单位沟通,教学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确定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牵头填报项目申报书。 

  3.项目主持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申报。主持2项在研教改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教改项目;此前主持承担的校级教改项目被撤项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改项目。 

  4.项目主持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均承担教学任务。委托项目主持人一般应为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院部负责人。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项目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5.教改项目聚焦人才培养问题,强调实践应用,为确保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与检验,校级教改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委托项目周期最长为4年。 

  四、项目立项、研究、检查和验收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 

  2.单位评审推荐。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教学改革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教改项目申报与评审,根据单位个人申报项目限额数量(见附件3),按照推荐结果排序,统一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4.项目立项 

  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公布2019年拟立项项目名单,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公示后正式立项。 

  5.项目研究和管理 

  项目立项后,各部门应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强化对项目的指导,确保项目研究取得预期实效。各项目组应统筹规划,按照申请书的研究期限和工作进程合理开展研究工作。 

  6.项目检查和结项 

  各项目组应及时将相关研究成果和材料提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适时开展项目研究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 

  五、工作时间节点 

  1.10月29日-11月30日,各单位组织教师撰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并进行单位内评审论证,按照限额择优推荐,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提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与各项目立项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3份)。请申报者于11月3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交至高等教育研究室,电子版发送至190118@sdyu.edu.cn。 

  2.12月1日-10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评审结果。 

  3.12月10日-15日,拟立项项目公示。 

  上述工作时间节点将根据省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省级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将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从本次校级教改立项重点项目、委托项目中择优推荐。 

  学校重视发挥各院(部)在教学改革与研究中的主体作用。各院(部)要加强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教改项目的申报,加强在研教改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改革工作的成效,为高层次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附件: 

  1.2018 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单位教改项目推荐申报限额分配表 

  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个人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 

    5.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委托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个人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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