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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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日期:2019-10-15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1974 

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625号),学校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一年期项目及往年延期项目、2018年立项的校级延期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与标准 

  (一)创新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项目研究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着重考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实践经历,项目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及项目展望等。 

  (二)创业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商业运作的角色扮演、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商业计划书撰写情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三)创业实践项目:主要考查企业的运营情况、发展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三、验收方式与流程 

  (一)学院开展验收初评,项目组携带结题材料参加公开答辩,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汇报完毕专家应当场点评。 

  (二)专家按照验收内容对项目进行验收,给出公正合理的验收成绩。结项材料评价要求、项目答辩评价要求、验收标准见《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标准》。 

  (三)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复评,确定最终验收成绩。 

  (四)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不合格项目应明确处理方式(整改后验收或终止,已延期项目只能终止)。 

  四、验收要求 

  (一)国家级项目应通过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成果作为附件上传,提交结题报告前须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的提交和审核。 

  (二)项目所在学院应对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和创业类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创业总结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三)项目如申请延期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1021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已延期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四)各学院应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本学院结项验收工作。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且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如作为专家组成员,工作中应回避所指导的项目。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114日前将纸质结题材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办公楼228室)。项目结题材料PDF版和两个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30050@sdyu.edu.cn 

  同时,为方便拨付结项经费,请于1020日前将负责人账户信息填写在附表2上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同时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 

  六、其他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可通过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实践教学栏目查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标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整理要求》、《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操作指南》以及各类表格模板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各类表格-学生用表栏目的“大创项目表格、模板、帮助文档”处下载。  

  附件1201910月验收项目信息 

  附件2201910月验收项目拨付经费账户信息 

    

                                                                                                               教务处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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