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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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审核及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日期:2019-04-04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进程安排,现启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审核及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请各学院切实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7号)、《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学执行计划管理办法》(山青院办字〔2014〕15号)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排课管理办法》(山青院教字〔2016〕191号)的规定以及本通知的要求,逐一落实有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审核

  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生成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并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教学计划(包括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环节等)必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如调整,应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修改。教学计划调整工作截止日期为4月9日,任务落实后将无法调整。 

  教学计划的审核工作直接影响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成绩录入、学生毕业成绩出具以及每年数据采集汇总等问题,一旦出现错误,将严重影响后续教学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管理,认真录入及核对,确保质量。如因教学计划录入错误影响正常教学的,将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二、教学计划审核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录入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计入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应全部录入系统。人才培养方案中列明该学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应全部录入并落实。 

  2.选择课程代码时请注意代码含义,即第三位为“1”表示专科课程,“2”表示本科课程,务必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和学时选择相应的课程代码。 

  3.下学期第20周为考试周。如果集中实践环节安排在1-18周内的,其他理论课教学周顺延,但不得超过第19周;如果集中实践环节采取分散方式不影响理论课教学的,理论课教学周不顺延。 

  4.各学院在录入计划时务必审核确认课程的开课部门,否则会出现课程漏排等问题。课程开课部门归属不确定的,请联系教务处协商解决。 

  5.教学计划审核工作截止日期为4月12日。 

  6.对教学执行计划审核确认无误的,需在教务系统中导出各专业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表(导出路径见附件1),对调整格式后打印,经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公章后送教务处,交付印制存档。 

  三、教学任务安排

  1.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于教学执行计划审核工作之后, 5月15日之前,通过教务系统完成教学任务的落实。 

  2.师资安排要求  

  各学院(部)应坚持择优聘任、一课多人原则合理安排任课教师。  

  需要新增外聘工号请尽早联系人事处崔师锐,电话:58997106。排课前仍无法确认外聘教师的,须使用“临时教师**”账号,在开学前替换为教师本人实名工号。  

  按照学校规定,非教学单位人员承担教学任务的,须办理审批手续,具体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刘兵强,电话58997104。  

  3.起止周安排  

  自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起,凡32学时及以下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应集中于前半学期(1-9周)或后半学期(11-18周)排课,课程结束即安排课程考核。在保证周学时平衡的前提下,各学院(部)对前后两个阶段进行合理对接和搭配,避免出现集中时段内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  

  4.合班安排  

  大班教学课程应优先在专业内部合班,其次考虑学院内部合班,如确需跨学院,请与专业内其他公共课程沟通协调后统一合班方式。学生学院对合班有特殊要求的,请提前与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沟通联系。 

  5.扩容容量 

  按照新教务系统的要求,“选课容量=任务人数+扩容容量”。各学院(部)应考虑课程授课特点,学生学分制选课、重修等需要,确定扩容容量,并确保选课容量不超过教室座位数上限(分教室上机练习课除外)。学生选课时将以选课容量为人数上限。 

  本科专业教学班规模一般控制在不超过2个行政班或80人左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班人数一般不超过120人。 

  6.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实施信息报送  

  为避免安排在教学周内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影响公共课的教学秩序,各学院需与教学任务安排同步制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方案,填写《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实施信息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并在教务系统中落实任务。各学院负责审核确认,确保方案实施的时间和组织形式与系统中任务落实的内容一致。《信息汇总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实施方案一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学分制管理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各学院(部)应确保2016级专业选修课课源充足,确保2017、2018级本科各专业开设的必修课中至少一门由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讲授,以供学生自主选择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各学院(部)对课程的教师配备、开设教学班数及其容量等课程信息应充分预判,为后期排课、选课工作做好准备;一旦开始选课,与学分制选课相关的课程信息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为方便排课和学生选课,学分制课程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可挑选人数合适的行政班整班安排,同时必须设置好“面向对象”。后期选课时将会安排学分制必修课单独选课,以保证学生跨专业选课的权利。 

  确定学分制必修课后,各学院(部)填写《实行学分制管理必修课教学任务信息表》(见附件),于5月6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发至邮箱jwcjwk@sdyu.edu.cn。  

     

  附件:1. 教务系统教学执行计划导出路径 

       2.《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学任务信息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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