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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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辅修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日期:2017-06-01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1736 

各院(部): 

  我校2017年辅修专业(学位)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6级品德优良、学有余力的本科在校生。 

  二、报名条件 

  1.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2016级本科在校生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  

  三、开设专业 

学院名称 

辅修专业名称 

录取计划 

授予学位类别 

  收费标准 

经济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40 

管理学 

100/学分 

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0 

工学 

100/学分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工作 

40 

法学 

100/学分 

舞蹈学院 

舞蹈编导 

18 

艺术学 

100/学分 

  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1 

  四、报名、录取程序 

  1.学生报名。学生报名前需认真学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山青院办字〔201614号)。65日至9日,学生从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自行下载《辅修专业(学位)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至主修专业教学科研办公室。 

  2.学生报名资格审核。612日至15日,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学生辅修专业报名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审核汇总的学生材料报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3.学生录取资格审查。622日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依据本学院的考核方案,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录满为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4.学生录取。622日至30日,教务处审批、录取公布全校辅修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缴费注册 

  凡申请辅修的学生,必须在新学期第一周,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缴纳辅修学费,收费科依据教务处提供的辅修专业学生名单,按学期应修学分一次性预收取。缴费结束后,学生因各种原因终止辅修,其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缴费完成后,学生持缴费单据到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方式一览表》见附件2)办理听课证及就读手续。 

  六、教学安排 

  辅修专业学制2.5年,自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第二周开始开课,原则上单独组班授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在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具体通知学生。 

  七、其他说明 

  1.申请辅修学位的不得辅修与自己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的专业,申请辅修专业的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学科门类及专业类一览表》见附件3)。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必须在规定的辅修修业年限内完成。 

    

  附件:1.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辅修专业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方式一览表 

        3.学科门类及专业类一览表 

    

  教务处    

  201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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