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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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预毕业生延期毕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编辑:教务处    复审:教务处    终审: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17-05-17   点击:

               

  山青院教通字〔201734  号 

各院(部): 

  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临近,尚有部分学生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青院办字(201312号),可在弹性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为做好申请延期毕业学生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毕业申请条件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未能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学分绩点者,可申请延期毕业。 

  二、延期毕业学生的管理 

  1.经学校批准延期毕业的学生,其不及格课程随后续年级修读、考核。延期修读期限以学年为单位,在校最长修业年限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时间)。 

  2.延期毕业的学生,在申请毕业的学年度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3.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仍未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未修满学分者,按永久性结业处理。 

  4.延期毕业的学生,继续修读期间,不参加各种奖学金的评比活动,其他待遇(如学籍管理、借阅图书、医疗等)与修读年限在4年以内的学生相同。 

  5.学生延期修读需缴纳修读费,按学年缴纳(包括学费、住宿费)。 

  6.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再办理2017年就业报到证,毕业时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延期毕业的办理程序 

  凡申请延期毕业的2017届本科预毕业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在65日前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本科生延期毕业申请审批表》(可从教务处网站https://jwc.sdyu.edu.cn/index.htm“下载专区”下载),到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各学院于68日前将学生延期毕业申请审批表和延期毕业学生汇总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对申请审批表审核并批复。 

  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相关预毕业生。 

  教务处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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