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教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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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核查更改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日期:2016-02-26   点击:

各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已经完成(需提交寒假实践报告的课程除外),学生已可以通过信息门户进行成绩查询。在查询过程中,学生如对本人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产生疑问,需提交成绩核查申请;教师如需修改个别学生成绩,需提交成绩更改申请。提交方法如下:  

  一、学生申请核查成绩  

  学生对成绩产生疑问,需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修改原因和理由。由学院教学秘书联系任课教师,对学生申请核查的成绩通过核对试卷或平时作业等课程资料进行核查。如核查无误,则如实反馈给学生;如确需修改成绩,由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学院客户端提交成绩修改申请。  

  学院教务系统操作员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申请处理”,如为开课学院课程,可选“成绩申请增加、修改、删除(开课学院)”;如为其他学院开设课程,可选“成绩申请修改(学生学院)”。进入之后调整学年学期为考试学年学期,选择学号---查询(或确定),在右侧空白处右键增加记录操作即可。操作成功后,系统需要一段反应时间才会显示记录。  

  记录显示后,打印成绩修改申请表,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分管处长签章后,系统操作员在系统中确认并修改成绩表,学生的成绩将自动被修改。  

  二、教师申请修改成绩  

  教师本人对已经提交的成绩提出修改申请,需在20163415点之前通过教师信息门户教务系统的“信息维护---教师成绩修改申请”模块提交申请,并通知学院教学部门审核。  

  学院教务系统操作员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核查学生成绩”---“学院核查成绩单确认”---单击右键,打印申请表或确认成绩修改记录。成绩修改申请表需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分管处长签章后,系统操作员在系统中确认并修改成绩表,学生的成绩将自动被修改。  

  所有报送成绩核查更改申请必须于201634日下班前报送完毕,逾期学籍科将不再接受成绩修改申请。如成绩修改申请涉及学生数较多,可使用纸质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见附件),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绩更改申请表》  

    

教务处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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