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书
(样本)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_
日在中国_
签订。
甲方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
山东省济南经十东路31699号
邮政编码 :
250103
法定代表人 :
张书明
电话 :
0531-58997000
传真 :
0531-58997000
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为实现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实现企业人才选择过程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无缝对接,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创新性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产学研结合,共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及形式
为满足国家经济战略、地区发展规划、企业人才需求、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等多个层面的迫切需求,甲乙双方以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为原则,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产学研结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共赢,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二、合作目标和内容
1.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共同推进实践教育模式改革。适应国家经济战略及地区发展规划等多层次需求,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实践教育模式改革,共同制定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教学过程,共同评价实践教学质量。
2.构建双方共享教学科研平台。双方在人才培训、课程进修、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深入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于企业人力资源提升和管理咨询的共享教学科研平台。
3.共建管理规范的示范实践教学基地。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共同健全实践教学基地组织管理体系;由双方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组建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共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和乙方共同健全实践教学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有关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和乙方共同推进实践教育模式改革。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共同制定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教学过程,共同评价实践教学质量。
3.和乙方共同建设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和乙方共同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共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者,乙方有权批评教育和建议甲方给予适当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实习。
5.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甲方在人才培训、课程进修、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科研合作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优先支持。可邀请乙方进行学术讲座、讲授实践或实训课程。
6.甲方同意双方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每年优先向乙方输送符合乙方条件及要求的优秀学生。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毕业生招聘工作,为乙方进行校园招聘工作时提供必要的场地、宣传等便利。
7.甲方实习学生因违反乙方劳动规章制度或在工作时间以外因个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的,乙方不负法律责任;甲方实习生未违反乙方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参照乙方为学生缴纳的意外险处理相关事宜;在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意外事故,视原因、情形由甲方、乙方、甲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甲方实习学生因工作失误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须个人赔偿的,甲方予以协助。
(二)乙方
1.和甲方共同健全实践教学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有关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和甲方共同推进实践教育模式改革。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共同制定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教学过程,共同评价实践教学质量。
3.和甲方共同建设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和甲方共同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共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者,乙方有权批评教育和建议甲方给予适当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实习。
5.乙方同意双方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按照甲方教学计划安排,优先为甲方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6.乙方负责实习学生在岗期间的培训与管理,安排实习学生到相应的实习岗位,指定指导人员,从政治思想、岗位技能以及生活等方面关心教育学生,帮助学生完成实习任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实习学生进行岗位调整。对培训不合格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乙方可将实习生退回甲方。
7.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与生活条件,对甲方学生与乙方职工在住宿、交通、劳动保护等待遇上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实习期间,乙方为甲方实习学生购买意外险。乙方负责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保证不安排实习内容以外的危险及不适宜学生从事的工作。
8.实习期间乙方要对甲方学生进行严格的思想、纪律和业务考核。将实习生的诸如调岗、离岗、违纪、受到奖惩等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实习主管部门。实习结束,应根据学生实习表现给其做出书面评价。
9.乙方同意就培训、管理、培养人才的标准和内容与甲方资源共享,协助甲方开发创新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配合甲方的人才培养创新;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条件下,与甲方实现行业最新信息的共享,探讨科研合作。
五、协议解除
1. 甲方实习生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终止为其提供实习岗位:品行不良;对乙方隐瞒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乙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以终止本共建协议。
3. 甲乙双方若提出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七日通知对方,并在实习生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签订之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有变动,可由双方协商修订。
2.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存档三份,乙方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 本协议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公章)
乙方:*****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